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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機構初審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提案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月18日電 台北消息:台立法機構18日初審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提案,未來年滿18歲的台灣民眾,依法有選舉、罷免、投票等權利。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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