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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法:嚴懲強制“二選一”及強制搭售等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月14日電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4日就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發佈指導意見,提出20條具體舉措,為中小微企業發展營造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
意見提出,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案件審理力度,依法嚴懲強制“二選一”、低價傾銷、強制搭售、屏蔽封鎖、刷單炒信等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認定經營者濫用數據、算法、技術、資本優勢以及平台規則等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防止資本無序擴張,保護中小微企業生存發展空間。 支持保護市場主體自主交易。對具有優勢地位的市場主體利用中小微企業處於危困狀態或者缺乏判斷能力訂立的顯失公平的合同,依法支持中小微企業撤銷該合同的訴訟請求;對受疫情等因素影響直接導致中小微企業合同履行不能或者繼續履行合同對其明顯不公的,按照不可抗力、情勢變更規則,結合案件事實,公平合法地判令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責任、變更或解除合同。 在審理案件中,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的界限,嚴防把民事責任認定為刑事責任。 意見還提出,建立辦理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案件“綠色通道”。依法保護有挽救價值的中小微企業,對於中小微企業因資金流動性困難不能清償債務的,要積極引導各方當事人達成減免債務、延期支付的執行和解協議,依法為企業緩解債務壓力、恢復生產經營創造條件。(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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