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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署著手阻止破壞立法會選舉 政法界支持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1月30日電 (記者 王姝)香港立法會換屆選舉在即,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及前沙田區議員丘文俊,涉嫌煽惑他人在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白票及不投票遭廉政公署通緝。香港政法界人士30日表示,廉署通緝許智峯和邱文俊行動果斷,阻止破壞選舉的行為,確保選舉公平公正。
香港廉政公署29日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許智峯和邱文俊,指他們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選舉期間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於10月30日至11月29日期間藉公開活動,即分別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貼文,煽惑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及不投票。 廉政公署表示,《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該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港元。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發表聲明指,強烈譴責反中亂港逃犯許智峯和丘文俊,並指二人甘願充當反華勢力的馬前卒,賊心不改,挑戰法律,在香港境外煽動選民投白票或不投票,試圖破壞香港公平公正誠實廉潔的選舉和香港的繁榮穩定及長治久安。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表示,廉政公署處理恰當及時,涉事二人於10月29日開始在社交媒體發表“如水計劃”及“全民杯葛立法會選舉”貼文,煽動港人投白票及不投票。選舉日子將近,競選活動正在進行,若有人意圖破壞選舉,當局必須果斷採取行動,從嚴執法,以制止妨礙選舉的行為。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與內地法律專業聯合會會長陳曉峰對記者表示,市民應該盡公民責任行使權利投票,並舉報任何意圖以煽惑行為操縱選舉、施加壓力阻撓其他人正常投票、破壞選舉公信力的人士,阻止其“落毒”蠶食來屆立法會為市民謀幸福的力量。 香港大律師吳英鵬表示,本次是有已離港的人士在境外通過網絡煽動市民投白票,由於事關選舉,即使有關煽動行為是在香港境外作出,香港仍可有管轄權。倘若案件還涉及與外國或境外勢力相勾結操縱和破壞香港選舉,則還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9條,最高刑罰面臨無期徒刑。(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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