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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凌晨1時起自港入澳須持72小時內核檢陰性證明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澳門11月22日電 (記者 肖龍)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22日宣佈,因應疫情防控需要,自11月23日1時起,所有由香港前來澳門的人士,須出示72小時內符合衛生當局要求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未能出示的非澳門居民可被拒絕入境。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入境前14天內有香港旅居史的人士,仍須接受澳門衛生當局指定地點隔離醫學觀察。此外,按照澳門衛生局最新修訂的技術指引,病毒核酸檢測結果證明須為由醫務專業人員進行或監督下採樣的樣本。 另外,應變協調中心當天還宣佈,經珠澳聯防聯控機制協商一致,自11月23日1時起,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人員需持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現有珠海出境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不變;自11月23日1時起,由澳門出境登上民用船只前往外地,須出示採樣日後7天內核酸陰性檢測證明。(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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