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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冠滅活疫苗適用人群由12歲下調至3歲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澳門11月22日電 (記者 肖龍)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22日宣佈,根據第17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澳門新型冠狀病毒的滅活疫苗適用人群,由年滿12歲下調至年滿3歲。
應變協調中心指出,根據新核准公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新型冠狀病毒滅活疫苗適用於年滿3歲且未滿60歲人士,以及健康狀況良好及暴露風險較高的60歲或以上人士;而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則繼續適用於年滿12歲人士。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有關批示11月23日生效,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可由即日起開始可為相關人士預約接種,同時亦提醒未滿18歲人士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須取得其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同意。(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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