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惡炒在港財產被“沒收”風險 港媒:不犯法就不用怕 香港新聞網11月16日電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民進黨當局一直煞有介事地渲染“威脅”及“緊張感”,時不時跳出來說三道四,如今又開始炒作起在港財產面臨被“沒收”的風險。 據台灣《自由時報》、三立新聞等親綠媒體報道,台灣陸委會近期邀集財政部門和外事部門等單位,開會討論在港財產處置事宜,竟因這些財產該解讀為“境外”還是“境內”引發爭議。陸委會主委邱太三15日稱,台現行“港澳條例”對香港是用“第三地”來解釋。 據了解,台當局在香港的不動產有兩處,一處是位於九龍尖沙咀的舊建築,現交給海華服務基金會作為招生使用,協助港人赴台、就學、考試等業務;另一處是位於香港新界的荃灣校舍,由台教育部門負責督導管理,目前出租給香港浸會大學。1997年之前,台當局在港不動產由外事部門負責,之後則交給陸委會管理。 台財政部門負責人蘇建榮稱,台當局位於港澳地區的財產,法規適用上不屬於外事部門主管的境外財產,而是適用港澳條例,由陸委會主管。就港澳地區的財產處置,財政部門會尊重主管機關陸委會的指示協助辦理。 民進黨立委卻聲稱,現在香港是中國一個特別行政區,當然算是“境外”,要謹防大陸以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名義“侵吞財產”,要求盡快處理否則隨時可能“拿不回來”。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在立法機構備詢時也附和,相關財產的確有被“沒收”的風險,但會全力保護在港財產。 邱太三對此稱,這些擔憂是“假設性”甚至“過度臆測”。不過他也說,兩岸情勢變化快速,很多法律條文若無適時調整,就會有“解釋上的差異”,相關部門將就此持續溝通。 實際上,這完全是民進黨當局在煽動所謂的“大陸恐懼”,炒作“仇中恐中”氛圍。香港網媒“港人講地”評論稱,“如果沒有犯《港區國安法》,又有什麼好怕?”有分析指出,民進黨當局如此氣急敗壞、惱羞成怒,恰恰說明香港國安法產生了強大的震懾效應,讓在香港亂局中坐收漁利的民進黨當局和島內“台獨”分裂勢力惶惶不可終日。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朱鳳蓮此前曾應詢指出,民進黨當局煞有介事地跳出來對香港國安法說三道四,公然歪曲事實、顛倒黑白,企圖繼續與亂港分子勾連,危害國家安全,再次暴露他們圖謀插手香港事務、搞亂香港、謀求“台獨”的險惡用心。香港國安法必將斬斷民進黨當局亂港的黑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