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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N號房”性剝削案兩犯終審獲刑34年和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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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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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通社11月11日電  韓國“N號房”創建人文亨旭(音譯)終審獲刑34年,“N號房”主犯趙博士的共犯姜勛(音譯)終審獲刑15年。

  “N號房”事件是指韓國系列網絡性犯罪事件。據媒體曝光,有人在即時通訊平台Telegram上建立私密付費聊天組,分享女性不雅照,涉及強奸、嚴重侮辱女性等,畫面不堪入目,手段極其殘忍,還包括未成年人。此事引起軒然大波。為了躲避搜查,運營者不斷新建和解散聊天室,並以數字命名為“1號房”、“2號房”等,因此被統稱為“N號房”。

  韓國大法院第一庭11日駁回文亨旭上訴,維持二審原判。二審以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強制猥褻等罪名,同時判處“N號房”群主文亨旭身份信息對社會公開、通報10年,限制在兒童青少年機構和殘疾人福利設施就業,佩戴定位監控電子腳鐐30年。

  據報,文亨旭於2017年1月至去年初先後1275次唆使、脅迫21名未成年受害者自拍並發送不雅視頻、圖片,以供其製作和收藏。文亨旭在截至去年1月的一年時間裡,在Telegram上開設聊天室,散布3762份性剝削視頻。文亨旭還恐嚇受害者父母,並脅迫受害者在身上刀刻指定字樣,與6名共犯串通唆使未成年人實施性暴力並製作性剝削視頻。

  韓國大法院第一庭還駁回了“博士房”二號人物姜勛的上訴,維持二審原判。姜勛於2019年9月至11月同主犯趙主斌共謀,脅迫包括7名兒童、青少年在內的18人拍攝、製作性剝削視頻,以牟利目的在Telegram“博士房”銷售、傳播,並以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和組織犯罪團夥等罪名被起訴。

  姜勛自“博士房”開設初期起協助趙主斌管理、運營。檢方認為,“博士房”團夥以犯罪為目的分工協作,指定內部規則,不只是單純分享淫穢信息,認定其為犯罪團夥。大法院終審判處趙主斌42年有期徒刑後,當天同樣認定姜勛組織、運營犯罪團夥的罪名成立。

  姜勛和趙主斌因涉嫌脅迫女性提供自拍裸照於去年4月被另行起訴的案件目前正在一審審理,據此預測二人的刑期還將延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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