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全文)(21)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強化政治監督,深化政治巡視並強化整改落實。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貫通協調,形成常態長效的監督合力,使監督體系更好融入國家治理體系。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加強上級紀委監委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推進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健全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制度,完善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健全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精準問責有效機制,構建全覆蓋的責任制度和監督制度。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深化反腐敗國際合作。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完善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持續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防止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反彈回潮,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 第十八篇 堅持“一國兩制” 推進祖國統一 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共創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美好未來。 第六十一章 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港治澳,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落實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特別行政區社會大局穩定,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支持港澳鞏固提升競爭優勢,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第一節 支持港澳鞏固提升競爭優勢 支持香港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支持香港服務業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支持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支持澳門豐富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內涵,支持粵澳合作共建橫琴,擴展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功能,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支持澳門發展中醫藥研發製造、特色金融、高新技術和會展商貿等產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第二節 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完善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內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機制。支持港澳參與、助力國家全面開放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打造共建“一帶一路”功能平台。深化內地與港澳經貿、科創合作關系,深化並擴大內地與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深化粵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推進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廣州南沙、深港河套等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設。加強內地與港澳各領域交流合作,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和生活居住的政策措施,加強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情教育,增強港澳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支持港澳同各國各地區開展交流合作。 第六十二章 推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以兩岸同胞福祉為依歸,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融合發展,高度警惕和堅決遏制“台獨”分裂活動。 第一節 深化兩岸融合發展 完善保障台灣同胞福祉和在大陸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持續出台實施惠台利民政策措施,讓台灣同胞分享發展機遇,參與大陸經濟社會發展進程。支持台商台企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和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推進兩岸金融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推進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平潭綜合實驗區、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等兩岸合作平台建設。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加快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加強兩岸產業合作,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壯大中華民族經濟。 第二節 加強兩岸人文交流 積極促進兩岸交流合作和人員往來,加深相互理解,增進互信認同。推動兩岸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領域交流合作,促進社會保障和公共資源共享,支持兩岸鄰近或條件相當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進兩岸同胞共同傳承和創新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兩岸基層和青少年交流,鼓勵台灣青年來大陸追夢、築夢、圓夢。團結廣大台灣同胞共同反對“台獨”分裂活動,維護和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致力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第十九篇 加強規劃實施保障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健全規劃實施保障機制,更好履行政府職責,最大程度激發各類主體的活力和創造力,形成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強大合力。 第六十三章 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 貫徹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把黨的領導貫穿到規劃實施的各領域和全過程,確保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充分發揮全面從嚴治黨引領保障作用,把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融入規劃實施之中。完善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組織體系,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適應新時代新要求抓改革、促發展、保穩定的政治能力和專業化水平。 激發全社會參與規劃實施的積極性,注重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作用,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會共識和力量。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內生激勵機制,健全激勵導向的績效評價考核機制和盡職免責機制,調動廣大幹部特別是基層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第六十四章 健全統一規劃體系 加快建立健全以國家發展規劃為統領,以空間規劃為基礎,以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為支撐,由國家、省、市縣級規劃共同組成,定位準確、邊界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國家規劃體系。 第一節 強化國家發展規劃的統領作用 更好發揮國家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強化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對本規劃實施的支撐。按照本規劃確定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和重點任務,制定實施國家級空間規劃,為重大戰略任務落地提供空間保障。聚焦本規劃確定的戰略重點和主要任務,在科技創新、數字經濟、綠色生態、民生保障等領域,制定實施一批國家級重點專項規劃,明確細化落實發展任務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根據本規劃確定的區域發展戰略任務,制定實施一批國家級區域規劃實施方案。加強地方規劃對本規劃提出的發展戰略、主要目標、重點任務、重大工程項目的貫徹落實。 第二節 加強規劃銜接協調 健全目錄清單、編制備案、銜接協調等規劃管理制度,制定“十四五”國家級專項規劃等目錄清單,依托國家規劃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推進規劃備案,將各類規劃納入統一管理。建立健全規劃銜接協調機制,報請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規劃及省級發展規劃報批前須與本規劃進行銜接,確保國家級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等各級各類規劃與本規劃在主要目標、發展方向、總體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風險防控等方面協調一致。 第六十五章 完善規劃實施機制 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和督導,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監測評估、政策保障、考核監督機制。 第一節 落實規劃實施責任 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制定本規劃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主要目標任務實施方案。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重大工程項目和公共服務、生態環保、安全保障等領域任務,要明確責任主體和進度要求,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引導調控社會資源,確保如期完成。本規劃提出的預期性指標和產業發展、結構調整等領域任務,主要依靠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實現,各級政府要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體制環境和法治環境。年度計劃要貫徹本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將本規劃確定的主要指標分解納入年度計劃指標體系,設置年度目標並做好年度間綜合平衡,合理確定年度工作重點。 第二節 加強規劃實施監測評估 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情況按程序提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並依法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規劃實施情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發揮國家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對推進規劃實施的監督作用。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各有關部門、地方領導班子和幹部評價體系,作為改進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據。需要對本規劃進行調整時,由國務院提出調整方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 第三節 強化政策協同保障 堅持規劃定方向、財政作保障、金融為支撐、其他政策相協調,著力構建規劃與宏觀政策協調聯動機制。按照本規劃目標任務、結合經濟發展形勢,合理確定宏觀政策取向。堅持公共財政服從和服務於公共政策,增強國家重大戰略任務財力保障,加強中期財政規劃和年度預算、政府投資計劃與本規劃實施的銜接協調,中央財政性資金優先投向本規劃確定的重大任務和重大工程項目。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和要素跟著項目走,依據本規劃制定重大工程項目清單,對清單內工程項目簡化審批核準程序,優先保障規劃選址、土地供應和資金需求,單體重大工程項目用地需求由國家統一保障。 第四節 加快發展規劃立法 堅持依法制定規劃、依法實施規劃的原則,將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和國家發展規劃的規定、要求和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加快出台發展規劃法,強化規劃編制實施的法治保障。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編輯:lixue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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