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全文)(14)第二節 推動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 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打造獨具魅力的中華文化旅遊體驗。深入發展大眾旅遊、智慧旅遊,創新旅遊產品體系,改善旅遊消費體驗。加強區域旅遊品牌和服務整合,建設一批富有文化底蘊的世界級旅遊景區和度假區,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鮮明的國家級旅遊休閑城市和街區。推進紅色旅遊、文化遺產旅遊、旅遊演藝等創新發展,提升度假休閑、鄉村旅遊等服務品質,完善郵輪遊艇、低空旅遊等發展政策。健全旅遊基礎設施和集散體系,推進旅遊廁所革命,強化智慧景區建設。建立旅遊服務質量評價體系,規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 第三節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 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和生產經營機制,提升文化治理效能。完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機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深化國有文化企業分類改革,推進國有文藝院團改革和院線制改革。完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體制,制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等領域法律法規。
第十一篇 推動綠色發展 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完善生態文明領域統籌協調機制,構建生態文明體系,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美麗中國。 第三十七章 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著力提高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和穩定性,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促進自然生態系統質量整體改善。 第一節 完善生態安全屏障體系 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劃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以及各類海域保護線。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國家級自然保護地等為重點,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加快推進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黃河重點生態區、長江重點生態區和東北森林帶、北方防沙帶、南方丘陵山地帶、海岸帶等生態屏障建設。加強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濕地生態保護治理,加強重要生態廊道建設和保護。全面加強天然林和濕地保護,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5%。科學推進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綜合治理,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推行林長制。科學開展人工影響天氣活動。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輪作制度,鞏固退耕還林還草、退田還湖還濕、退圍還灘還海成果。
第二節 構建自然保護地體系 科學劃定自然保護地保護範圍及功能分區,加快整合歸並優化各類保護地,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嚴格管控自然保護地範圍內非生態活動,穩妥推進核心區內居民、耕地、礦權有序退出。完善國家公園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整合設立一批國家公園。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構築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加強國家重點保護和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的保護修復,加強外來物種管控。完善生態保護和修復用地用海等政策。完善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開展生態系統保護成效監測評估。 第三節 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重要水系源頭地區、自然保護地轉移支付力度,鼓勵受益地區和保護地區、流域上下遊通過資金補償、產業扶持等多種形式開展橫向生態補償。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完善森林、草原和濕地生態補償制度。推動長江、黃河等重要流域建立全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在長江流域和三江源國家公園等開展試點。制定實施生態保護補償條例。
第三十八章 持續改善環境質量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建立健全環境治理體系,推進精準、科學、依法、系統治污,協同推進減污降碳,不斷改善空氣、水環境質量,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風險。 第一節 深入開展污染防治行動 堅持源頭防治、綜合施策,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加強城市大氣質量達標管理,推進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下降10%,有效遏制O3濃度增長趨勢,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持續改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長三角地區空氣質量,因地制宜推動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工業窯爐治理、非電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綜合整治,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分別下降10%以上。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協同機制,加強重點流域、重點湖泊、城市水體和近岸海域綜合治理,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下降8%,基本消除劣Ⅴ類國控斷面和城市黑臭水體。開展城市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推進重點流域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推進受污染耕地和建設用地管控修復,實施水土環境風險協同防控。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防治。加強環境噪聲污染治理。重視新污染物治理。 第二節 全面提升環境基礎設施水平 構建集污水、垃圾、固廢、危廢、醫廢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於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開展污水處理差別化精準提標,推廣污泥集中焚燒無害化處理,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資源化利用率超過25%。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以主要產業基地為重點布局危險廢棄物集中利用處置設施。加快建設地級及以上城市醫療廢棄物集中處理設施,健全縣域醫療廢棄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 第三節 嚴密防控環境風險 建立健全重點風險源評估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全面整治固體廢物非法堆存,提升危險廢棄物監管和風險防範能力。強化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監控預警。健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體制,完成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嚴格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推進放射性污染防治。建立生態環境突發事件後評估機制和公眾健康影響評估制度。在高風險領域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 第四節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落實2030年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實施以碳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達到碳排放峰值。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進工業、建築、交通等領域低碳轉型。加大甲烷、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等其他溫室氣體控制力度。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錨定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加強全球氣候變暖對我國承受力脆弱地區影響的觀測和評估,提升城鄉建設、農業生產、基礎設施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加強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研究。堅持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及各自能力原則,建設性參與和引領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推動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積極開展氣候變化南南合作。 第五節 健全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建立地上地下、陸海統籌的生態環境治理制度。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現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推動工業污染源限期達標排放,推進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完善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管理。完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強化河長制、湖長制。加強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完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完善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改革,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加大環保信息公開力度,加強企業環境治理責任制度建設,完善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引導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環境治理。 第三十九章 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推進資源總量管理、科學配置、全面節約、循環利用,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編輯:lixue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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