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全文)(11)依托輻射帶動能力較強的中心城市,提高1小時通勤圈協同發展水平,培育發展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現代化都市圈。以城際鐵路和市域(郊)鐵路等軌道交通為骨幹,打通各類“斷頭路”、“瓶頸路”,推動市內市外交通有效銜接和軌道交通“四網融合”,提高都市圈基礎設施連接性貫通性。鼓勵都市圈社保和落戶積分互認、教育和醫療資源共享,推動科技創新券通兌通用、產業園區和科研平台合作共建。鼓勵有條件的都市圈建立統一的規劃委員會,實現規劃統一編制、統一實施,探索推進土地、人口等統一管理。 第三節 優化提升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區功能 統籌兼顧經濟、生活、生態、安全等多元需要,轉變超大特大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加強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風險防控,促進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有序疏解中心城區一般性製造業、區域性物流基地、專業市場等功能和設施,以及過度集中的醫療和高等教育等公共服務資源,合理降低開發強度和人口密度。增強全球資源配置、科技創新策源、高端產業引領功能,率先形成以現代服務業為主體、先進製造業為支撐的產業結構,提升綜合能級與國際競爭力。堅持產城融合,完善郊區新城功能,實現多中心、組團式發展。 第四節 完善大中城市宜居宜業功能 充分利用綜合成本相對較低的優勢,主動承接超大特大城市產業轉移和功能疏解,夯實實體經濟發展基礎。立足特色資源和產業基礎,確立製造業差異化定位,推動製造業規模化集群化發展,因地制宜建設先進製造業基地、商貿物流中心和區域專業服務中心。優化市政公用設施布局和功能,支持三級醫院和高等院校在大中城市布局,增加文化體育資源供給,營造現代時尚的消費場景,提升城市生活品質。 第五節 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 加快縣城補短板強弱項,推進公共服務、環境衛生、市政公用、產業配套等設施提級擴能,增強綜合承載能力和治理能力。支持東部地區基礎較好的縣城建設,重點支持中西部和東北城鎮化地區縣城建設,合理支持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城建設。健全縣城建設投融資機制,更好發揮財政性資金作用,引導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力度。穩步有序推動符合條件的縣和鎮區常住人口20萬以上的特大鎮設市。按照區位條件、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因地制宜發展小城鎮,促進特色小鎮規範健康發展。
第二十九章 全面提升城市品質 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統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推動城市空間結構優化和品質提升。 第一節 轉變城市發展方式 按照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城市規模和空間結構,統籌安排城市建設、產業發展、生態涵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推行功能復合、立體開發、公交導向的集約緊湊型發展模式,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利用,增加綠化節點和公共開敞空間,新建住宅推廣街區制。推行城市設計和風貌管控,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築方針,加強新建高層建築管控。加快推進城市更新,改造提升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區功能,推進老舊樓宇改造,積極擴建新建停車場、充電樁。 第二節 推進新型城市建設 順應城市發展新理念新趨勢,開展城市現代化試點示範,建設宜居、創新、智慧、綠色、人文、韌性城市。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推行城市樓宇、公共空間、地下管網等“一張圖”數字化管理和城市運行一網統管。科學規劃布局城市綠環綠廊綠楔綠道,推進生態修復和功能完善工程,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設自行車道、步行道等慢行網絡,發展智能建造,推廣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築和鋼結構住宅,建設低碳城市。保護和延續城市文脈,杜絕大拆大建,讓城市留下記憶、讓居民記住鄉愁。建設源頭減排、蓄排結合、排澇除險、超標應急的城市防洪排澇體系,推動城市內澇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增強公共設施應對風暴、乾旱和地質災害的能力,完善公共設施和建築應急避難功能。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拓展城市建設資金來源渠道,建立期限匹配、渠道多元、財務可持續的融資機制。 第三節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堅持黨建引領、重心下移、科技賦能,不斷提升城市治理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改革完善城市管理體制。推廣“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接訴即辦”等基層管理機制經驗,推動資源、管理、服務向街道社區下沉,加快建設現代社區。運用數字技術推動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創新,精準高效滿足群眾需求。加強物業服務監管,提高物業服務覆蓋率、服務質量和標準化水平。 第四節 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職住平衡。堅持因地制宜、多策並舉,夯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穩定地價、房價和預期。建立住房和土地聯動機制,加強房地產金融調控,發揮住房稅收調節作用,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資投機性需求。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有效盤活存量住房資源,有力有序擴大城市租賃住房供給,完善長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加快住房租賃法規建設,加強租賃市場監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權益。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完善住房保障基礎性制度和支持政策。以人口流入多、房價高的城市為重點,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困難群體和新市民住房問題。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支持將非住宅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完善土地出讓收入分配機制,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處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關系,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健全保障對象、準入門檻、退出管理等政策。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健全繳存、使用、管理和運行機制。
第九篇 優化區域經濟布局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深入實施區域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健全區域協調發展體制機制,構建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和國土空間支撐體系。 第三十章 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 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促進各類要素合理流動和高效集聚,推動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第一節 完善和落實主體功能區制度 順應空間結構變化趨勢,優化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生產力和公共資源布局,分類提高城市化地區發展水平,推動農業生產向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集聚,優化生態安全屏障體系,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生態功能區三大空間格局。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按照主體功能定位劃分政策單元,對重點開發地區、生態脆弱地區、能源資源富集地區等制定差異化政策,分類精準施策。加強空間發展統籌協調,保障國家重大發展戰略落地實施。 第二節 開拓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源 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經濟發展優勢區域為重點,增強經濟和人口承載能力,帶動全國經濟效率整體提升。以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為重點,提升創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資源配置能力,加快打造引領高質量發展的第一梯隊。在中西部有條件的地區,以中心城市為引領,提升城市群功能,加快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形成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區域。破除資源流動障礙,優化行政區劃設置,提高中心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資源優化配置能力,強化對區域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 第三節 提升重要功能性區域的保障能力 以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能源資源富集地區和邊境地區等承擔戰略功能的區域為支撐,切實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能源安全和邊疆安全,與動力源地區共同打造高質量發展的動力系統。支持農產品主產區增強農業生產能力,支持生態功能區把發展重點放到保護生態環境、提供生態產品上,支持生態功能區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地區轉移並定居落戶。優化能源開發布局和運輸格局,加強能源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基地建設,提升國內能源供給保障水平。增強邊疆地區發展能力,強化人口和經濟支撐,促進民族團結和邊疆穩定。健全公共資源配置機制,對重點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邊境地區等提供有效轉移支付。 第三十一章 深入實施區域重大戰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編輯:lixue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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