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維C價格紛爭”持續16年,中企再次勝訴據路透社報道,當地時間8月10日,美國第二巡回上訴法院駁回了2005年針對中企所謂維生素C“價格操縱”的訴訟案,再次宣告了中企的勝利。此案是我國企業遭遇的第一例國際反壟斷訴訟。 2013年,美國地方法院以中國藥企構成壟斷對其開出1.53億美元“天價罰單”。之後,此案經歷多次波折:2016年,美國巡回上訴法院改判裁決無效,駁回起訴;2018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下令對此案重審。 位於曼哈頓的美國第二巡回上訴法院表示,由於中美反壟斷法之間存在“真正的衝突”(true conflict),以及此案可能對外交關係存在潛在影響,因此駁回這宗案件是合理的。 巡回上訴法院法官納爾迪尼(William Nardini)10日在意見書中寫道,盡管美國有意懲罰外國公司的反競爭行為,但政府可以通過外交和貿易談判“化解其對中國的擔憂”。 訴訟中所涉中國藥企為河北維爾康制藥有限公司。據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由華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與香港三威國際有限公司於 1993年合作興建,生產維生素C及系列產品。 2005年,包括得克薩斯州“動物科學產品公司”在內的一些美國購買商起訴了以河北維爾康制藥有限公司為首的四家中國藥企,聲稱這些公司涉嫌共謀操縱對美出口的維生素C價格,違反了美國反壟斷法。 這是我國企業遭遇的第一例國際反壟斷訴訟。在其他三家企業先後賠償了事後,河北維爾康制藥有限公司堅持未和解。 2013年,美國紐約東區聯邦地方法院判決維爾康公司敗訴,並承擔約1.53億美元(當時約合9.34億元人民幣)的賠償。面對不利的一審判決,維爾康公司選擇上訴。 歷時近3年,美國第二巡回上訴法院認定,中國法律要求被告協商定價,削減維生素C出口數量,因此中國的法律體系與美國的反壟斷法相衝突,這種衝突導致了被告的法律責任。因此,巡回上訴法院根據國際禮讓原則判決中國藥企勝訴。 對此,時任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表示,這意味著中國公司在美國聯邦法院維生素C反壟斷案件的上訴判決中獲勝,是一個好消息,我們對這一判決表示歡迎。 但這一判決並不代表事件的結束。此後,作為原告的美國公司將此案上訴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18年,美國最高法院下令要求重審此案,當時的特朗普政府支持這一決定。 當地時間8月10日,美國第二巡回上訴法院再次駁回了美國公司針對中國藥企所謂“價格操縱”的訴訟案,又一次宣告了中國藥企在這場長達16年的訴訟中的勝利。 路透社稱,原告(即美國公司)律師沒有回應置評請求。 中企律師雅克布森(Jonathan Jacobson)回應稱,鑒於(中美間)法律的衝突,駁回訴訟是“唯一適當的結果”。另一名中方律師菲利普斯(Carter Phillips)表示,中方對(美國)多數人對中國法律的尊重表示“贊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