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首富還錢求免死刑 檢方開價110億美元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1月29日電 據彭博社報道,越南檢方對被判死刑的越南女首富張美蘭表示,如果她想避免注射死刑,必須返還約110億美元。 根據今年4月的一審判決,張美蘭因犯“違反金融機構貸款規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因犯“貪污罪”被判死刑,因犯“行賄罪”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三罪併罰為死刑。此案二審於11月4日至25日進行。 此外,10月17日,法院宣判張美蘭詐騙財產、洗錢和非法跨境運輸貨幣三項罪名。陪審團以詐騙財產罪判處張美蘭無期徒刑,以洗錢罪判入獄12年,以非法跨境運輸貨幣罪判入獄8年,數罪併罰後張美蘭的總刑罰為無期徒刑。 據越通社報道,據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公訴書,現年68歲的被告人張美蘭建立了由1000家子公司和合資公司組成的萬盛發生態體系,然後交給親屬和家人管理。被告人張美蘭雖然沒有在西貢商業股份銀行(SCB)銀行擔任職務,但成為該銀行的主要股東,持有85%至91.5%的股份。張美蘭被指控利用其作為SCB大股東的地位,指示SCB領導從該銀行提取資金以服務個人目的,給SCB造成約498萬億越南盾的損失,使該銀行完全喪失流動性,巨額貸款無法收回。 張美蘭的律師稱,到目前為止,檢方反對對她減輕處罰,除非她能找到辦法返還她在兩次單獨審判中被判明貪污的415.7萬億越南盾的大部分。彭博社稱,據越南法律,如果張美蘭能夠返還涉案資產的四分之三,其刑罰可考慮減輕。 其律師稱正在盡力幫她避免死刑,相信能夠滿足避免死刑所需的要求。目前已有一群海外投資者同意出借4億美元,他們正在準備匯款所需的文件。 張美蘭1956年10月生於越南南部西貢市(今胡志明市),其一手創辦的萬盛發集團系越南最大的房地產集團之一,其家族被視為越南最富裕的家族之一。(完) 【編輯:林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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