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媒體:沒有法律依據讓中國為新冠疫情擔責馬來西亞《新海峽時報》29日在題為《沒有法律依據能要求中國對新冠疫情承擔責任》的文章中指出,美國將新冠溯源調查政治化,甚至對中國發起訴訟的行為完全沒有法律依據,只會對國際合作應對疫情造成負面影響。 文章摘編如下: 目前一些國家正通過將新冠溯源調查政治化來幹擾國際合作,甚至還試圖通過訴訟向中國尋求所謂“損害賠償”。從國際法的角度來看,將國家責任與病毒來源聯系起來毫無根據,這可能會開創一個危險的先例,影響今後國際流行病條約的制定以及各國在國際法方面的合作。 首先,根據國際法,目前並沒有法律支持對傳染病出現國追責,《國際衛生條例》也從沒有過相關的規定。在世界傳染病史上,沒有針對潛在傳染病發現國提出法律追責的案例,更沒有提出法律索賠的先例。美國現在提出索賠要求,更像是針對某個國家的政治打壓手段。這將對傳染病防治的國際合作產生不利影響,因為世界各國可能會為了避免索賠,而隱瞞傳染病的暴發。 第二,僅僅因為一個國家首先發現了傳染病就被追責,這不符合國際法機制。目前,國際法院無法審理此類案件,世界上也不存在設立此類國際法院的公約。而且,沒有任何國際組織或國家有權對一個傳染病疑似來源國采取法律行動。如果國際社會簽署條約,向傳染病發現國強加義務,將造成羅生門局面,即有關方會各執一詞,很難達成共識。 第三,通過某一國家的國內法對中國提出法律指控,聲稱中國應對疫情負有法律責任,這種行為更危險。如果美國或其他國家在國內法院對中國提起訴訟,可能導致中國采取報復措施,比如采取一些手段予以反制。 第四,要求中國對新冠疫情承擔責任違反了無罪推定原則。自疫情出現以來,中國和世界衛生組織一直在合作調查新冠病毒來源。2020年,中國政府就兩次邀請世衛組織專家訪問中國。2021年年初,來自美國、英國、日本、澳大利亞等10國專家同中國專家組成聯合專家組,在華開展聯合研究,得出了許多重要結論,包括實驗室泄漏假設極不可能成立等。因此,在沒有具體證據的情況下要求追責,顯然違反了無罪推定原則。 新冠疫情是一場國際健康危機,應該由國際組織根據多邊主義原則處理。各國應秉持尊重科學和事實的理性態度,在抗擊疫情的國際合作中發揮建設性作用。在新冠病毒溯源問題上,某些國家發動法律戰的行為完全沒有法律依據和合法途徑。只會對未來建設國際衛生合作機制產生負面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