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幣圈“挖礦”迎來最嚴監管:源頭打擊,多礦場轉移海外繼中國內蒙古率先響應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提出的“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後,近日,青海、新疆、雲南、四川等多地出臺相關政策對虛擬貨幣“挖礦”進行整頓清理。 中國虛擬貨幣“挖礦”市場迎來史上最嚴監管。 強監管之下,有的交易平臺宣布暫停中國境內服務,有的“礦場”搬遷到海外,有的“礦工”轉移至“地下”。 專家認為,多地關停“挖礦”,釋放出動真格、嚴監管的明確信號,下一步更強監管措施或將很快出臺,無論是機構還是個人,炒作虛擬貨幣將會面臨更大風險。
從源頭進行打擊 “‘挖礦’是虛擬貨幣交易的前置環節,國務院和地方把‘挖礦’作為監管重點是必要的,表達了從源頭上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態度和決心。”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渺說。 “挖礦”的高能耗一直被環保人士所詬病。 “挖礦”不僅耗時,還會消耗大量的電力。尤其是自去年以來,在比特幣火爆行情帶動下,“挖礦”收益節節攀升。 為了不在算力競爭中落後,“礦工”們加大了大算力礦機的使用,導致電力消耗急劇上升。 英國劍橋大學比特幣耗電量指數發布的數據顯示,比特幣“挖礦”每年消耗約133.68太瓦時用電量,這一數值超過2020年瑞典全國用電量。 而劍橋大學新興金融中心發布的另一項數據顯示,在全球比特幣算力分布中,中國以60%以上的算力占比位居首位。 且這些“礦場”主要聚集在中國電力充足且電費相對便宜的地區,比如四川、內蒙古、雲南、新疆等地。 “這與中國重大戰略決策相違背。”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渺表示,中國已宣布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挖礦”顯然違背了這一目標任務。 “值得註意的是,目前多個‘挖礦’企業以‘大數據項目’‘區塊鏈項目’‘超算中心’等作幌子,騙取地方政府支持,對公共資源造成嚴重浪費。” 董希渺表示,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既是出於防控金融風險的要求,也是踐行綠色發展的實際行動。 多個“礦場”遷至海外 專家認為,強監管下,整個“挖礦”生態將遭遇嚴重打擊。“‘挖礦’企業盈利一般與虛擬貨幣價格、算力及難度等方面有關,國內明確打擊比特幣交易及‘挖礦’,可能導致比特幣行業盈利下滑,進而向‘挖礦’產業鏈傳導,礦機價格或出現暴跌,也不排除部分交易、‘挖礦’行為轉移至境外。”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說。 目前來看,反應最迅速的是提供各種“挖礦”服務的平臺,多個平臺火速“拔網線”。 近日,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火幣宣布,暫停中國境內礦機托管服務,知名“挖礦”平臺萊比特礦池也宣布停止中國境內客戶礦機代購服務。 為防止未來風險,已有大型礦場轉移海外。 “挖礦”平臺火星雲礦此前發布消息稱,其部分礦機將轉場至哈薩克斯坦礦場。還有一些礦場在籌劃搬遷,主要目的地為俄羅斯、加拿大等,這些地方地廣人稀,能源充足,監管較為寬松。 也有人認為,監管對“挖礦”行業打擊比較大,但還不到致命的地步。 記者了解到,目前國內大部分礦場還沒有轉移,尚處在觀望階段,礦場的轉移成本高,除了礦機,還有配套的散熱櫃等設備,此外還需要適應國外的監管政策、人力成本、重新建廠等。 因此一些礦場主寄希望於各地政策執行情況,如果政策執行寬松,就還有生存空間。 對於這種僥幸心理,董希渺表示,相關機構要清醒認識,放棄幻想,“國務院層面首次對於比特幣‘挖礦’與交易明確提出打擊要求,無疑是動了真格,後續估計將會很快出臺更有力度、更具針對性的監管措施,監管只會更嚴格,不會放松”。 “對於地方而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加強監管,堅決落實相關政策。” 董希渺表示,地方不能因自身利益而放松政策執行,應堅決叫停“挖礦”招商引資,並綜合采取手段推動既有“挖礦”企業有序退出。 從法律層面完善監管 當前,中國正從各個方面加強對虛擬貨幣的監管。除“挖礦”遭監管圍剿外,虛擬貨幣交易所、一些知名幣圈大V也遭到搜索平臺和社交平臺的“封殺”。 記者通過新浪微博、百度等平臺搜索“火幣”“幣安”等交易所名詞,均被提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搜索結果未予顯示”。 強監管之下,狂熱的幣圈已有明顯降溫跡象。 截至7月2日上午,比特幣報價3.2萬美元,相比於在4月中旬6.4萬美元的歷史高峰,已跌去一半。 比特幣全網算力也出現下降,btc.com網站顯示,目前全網算力87.32EH/S,一個多月時間從今年的峰值180EH/S下降了逾50%,這也側面證明不少礦場已“關機”。 不過,盡管遭遇監管重擊,依然有人堅持“比特幣信仰”,頻頻在網絡上釋放“抄底”信號,聲稱“上一次的暴跌是下一次暴漲的開始”,號召大家跑步“入場”。還有人通過購買雲算力等方式規避對“挖礦”的監管。 “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與交易亂象刻不容緩。” 董希渺表示,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規,“目前個人交易比特幣、‘挖礦’或使用清潔能源‘挖礦’等行為屬不屬於違法,並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監管的主要依據還是相關協會、部門發布的文件,下一步應盡快彌補法律缺失,使監管更具威懾力”。 其次,對非法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或為之提供支持服務的機構,司法部門與執法部門要形成聯動,避免出現按下葫蘆浮起瓢的監管現象。“要加強國際監管合作,共享監管信息,破解虛擬貨幣跨境監管等方面諸多難題。”董希渺說。 周茂華也認為,未來需要加快補齊監管短板,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形成合力,提升監管效率。同時,還要深入跟蹤研究虛擬貨幣技術方面的發展,加大技術創新力度,進一步推廣數字人民幣,維護法定貨幣主權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