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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美國等四國乙醇胺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0月29日電 據中國商務部網站10月29日消息,商務部發布2024年第44號公告,自10月30日起,對原產於美國、沙特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資料圖:中國商務部。圖源:新華社 公告稱,依據《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商務部根據調查結果向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 2018年10月,中國商務部發布2018年第81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沙特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徵收反傾銷稅,反傾銷稅率分別為美國公司76%至97.1%,沙特阿拉伯公司10.1%至27.9%,馬來西亞公司18.3%至20.3%,泰國公司37.6%,實施期限為自2018年10月30日起5年。 2023年10月,應中國乙醇胺產業申請,商務部發布2023年第41號公告,決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對原產於美國、沙特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完) 【編輯:林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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