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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宣揚"保護婦女"後,會場攝影助理對未成年少女"伸狼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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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 16:37 | 稿件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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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時新聞網”、《自由時報》等多家台媒消息,宣稱“全球規模最大”、強調“以保護及預防婦女暴力為核心價值”的“第四屆世界婦女庇護安置大會”2019年在高雄舉辦,台當局領導人蔡英文、台“衛福部長”陳時中當時曾出席開幕式,不料卻發生館內正在開會,場館樓梯間竟有未成年少女遭會場工作人員誘拐並與其發生性行為的醜聞。高雄地方法院22日依“與少女性交罪”判處大會委托的陳姓攝影助理4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以罰金代替刑罰),須入獄。

台灣“中時新聞網”報道截圖

台媒報道截圖

台灣《自由時報》報道截圖

  報道宣稱,2019年11月5日至8日在高雄展覽館舉辦的“第四屆世界婦女庇護安置大會”是“全球規模最大、以保護及預防婦女暴力為核心價值的國際會議”,過去曾在美、加舉辦,2019年首度移到亞洲。也因為規模“盛大”,蔡英文及陳時中特地南下參會,蔡英文還在開幕當天致詞聲稱“台灣在亞洲性別平等排名最高”雲雲。

  報道稱,諷刺的是,11月7日會議進行到第3天、擔任大會攝影助理的陳姓男子(大學肄業)與會場誌願者、初中生、少女小芳(化名)熟識後,竟趁中午休息時間,把小芳拐到展場樓梯間與她發生性關係。事後陳姓男子當天稍晚不顧場內正在開會,邀小倩再去樓梯間,再次發生性關係。

  小倩之後與陳姓男子持續保持連絡被家人發現,家人追問後,小倩說出自己和陳姓男子相識的過程,還承認已發生過親密行為,被家人連忙帶著去警局報案、驗傷。

  報道稱,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姓男子稱自己和小倩是情投意合,沒有強迫對方,小倩也不願追究此事,但因她未滿16歲,陳姓男子已觸犯“刑法”227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稱,就算陳姓男子未違反對方意願,只要與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就犯法,而且他明知該少女才上初中,心智尚未成熟,卻只顧滿足自身欲望,不顧維護未滿16歲少女身心健全發展,且未能與少女達成和解,最後決定對陳姓男子執行有期徒刑4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原標題:超諷刺!台媒曝:蔡英文宣揚“保護婦女”後,會場攝影助理對未成年少女“伸狼爪”)

【編輯:通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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