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頭條
黎智英三項控罪表面證供成立 11月出庭自辯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7月25日電 (記者 張明臻)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三名法官25日裁定黎智英三項罪名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押至11月20日續審,黎智英擬出庭自辯。 香港中通社圖片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犯相關罪行人士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完) 【編輯:王少喆】
|
視頻更 多
落馬洲河套區再添“新成員” 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臨床試驗所開幕
專訪香港廉政專員胡英明:打擊貪污對於國家安全非常重要
讓沙特企業來港上市 只需做一件事!港交所前行政總裁李小加提出建議
美國要搞“中國特色的美國資本主義”?李小加:大浪來時美國這艘船會先顛覆
50年廉署咖啡的新內涵 香港廉政專員親身上陣煮咖啡
國際問題專家:特朗普上台後對華制裁恐持續 但中美關係的未來不完全由美國決定
葉劉淑儀:外界要求“釋放黎智英”是對香港司法制度的粗暴干預
來論更 多評論更 多
論壇更 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