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同意促針對中國“蘋論”代表《蘋果》立場分享到:
![]() ![]() ![]() ![]() ![]() ![]() 香港新聞網2月27日電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案,審訊踏入第139日,黎智英繼續在庭上自辯。控方就《蘋果日報》英文版的文章盤問黎智英,指其成立《蘋果日報》英文版,其海外作者一些文章鼓吹國際社會“懲罰”和“制裁”中央及香港特區官員,與黎智英的立場一致。黎智英否認,聲稱沒看過相關文章也不認識作者。但在控方及法官追問下,承認會檢查《蘋果日報》英文版報道的標題。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控方提及黎智英被捕後,還柙期間,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曾去探望他。黎智英確認,張劍虹在2020年12月及2021年2月都曾探他,他讓張劍虹繼續營運《蘋果》,編採繼續但要小心。 控方展示2021年2月25日,刊出由顏純鈎、筆名“方圓”撰寫的“蘋論”,控方問這是否代表《蘋果》立場?黎智英同意文章代表《蘋果》,也代表作者意見。控方問,黎智英是否知悉該文章要求針對中國實施制裁,以及採取敵對行動?黎智英稱,文章只是對美國前總統拜登政策的分析。 控方又提及,早前曾展示一些文章,顯示作者確實提及制裁。黎智英聲稱,當時制裁已經實施,作者只是問英國和其他國家為何不這樣做?控方指,公司高層會按照黎智英的指示,按他的想法發布文章。黎智英不同意。 法官李運騰指出,黎智英一手一腳創立《蘋果日報》英文版,協助並指示人手和資源安排,發表文章也有一些特定目的,“似乎英文新聞實際上是你的寶貝(It seems to be the case that the English news was actually your baby)”。黎智英稱,他不是《蘋果日報》英文版的出版人,也不認識英文版作者。 黎智英稱,他在《蘋果日報》英文版推出後直至《蘋果日報》於2021年6月24日停運期間,已沒有閱讀英文新聞文章。指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會向他傳送“樣品文章”,讓其閱畢再考慮應否發布,以便尋找相應寫手,同意馮偉光是從他取得《蘋果日報》英文版的編採方向。 法官李運騰提到,根據WhatsApp對話紀錄,黎智英似乎不喜歡由馮偉光決定刊出、與中國無關的部分文章,黎智英同意。法官再問黎智英,這是否代表黎智英一定程度上留意《蘋果日報》英文版的新聞,黎智英就辯稱他在《蘋果日報》英文版推出後只留意《蘋果日報》英文版的新聞標題,沒有閱讀英文新聞內文。稱他甚少檢查英文版的評論文章,他也假設馮偉光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編採態度變得謹慎。(完) 【編輯: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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