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店疑售公院藥 衞生署最新回應: 產品包裝和標籤可疑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8月15日電 近日,香港網購平台HKTVmall被發現有商家懷疑轉售公立醫院藥物,事件引發社會關注。醫管局曾稱,相信有關藥物是一名曾入住香港佛教醫院的病人,在2023年出院時獲醫生處方的藥物。不過,衞生署昨日(14日)表示,根據有關個案的網上資訊及圖片,初步顯示產品的包裝和標籤與相關已註冊的藥劑製品的註冊詳情不相符,因此衞生署已聯繫醫管局了解事件及進一步搜集相關資料和證據,並會循非法銷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方向調查有關事件。 HKTVmall截圖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凡符合“藥劑製品”定義的產品,都必須符合安全、效能和素質方面的有關規定,並獲得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註冊後方可在香港銷售及供應。銷售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必須與管理局批准的註冊詳情(包括其包裝和標籤)相符,否則可視作未經註冊。 過去五年(2020至2024年6月),衞生署藥物辦公室共處理了209宗涉及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而被定罪的個案,最高刑罰為被判監禁10個月,或罰款最高港幣10萬港元。 消委會表示,2020年至今年上月,共接獲330宗有關藥物的投訴,當中並無懷疑轉售公立醫院藥物的投訴。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購買處方藥物必須持醫生處方證明文件,到診所或註冊藥劑師駐場的藥房購買。商戶亦要確保藥物來源,須符合法例的要求,而公立醫院的處方藥物只供指定病人服用,不應轉贈其他人士,或作轉售謀利之用。 根據政府統計處2019年至2020年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香港240萬個家庭住戶中有60%曾進行網上購物。調查還顯示,在網上購物的家庭住戶中,有7%涉及購買醫療衞生及個人護理用品。 事發在去年5月底,一名懷孕38周的孕婦在網上購買瀉藥“乳果糖”,收貨後發現藥瓶上貼有香港一家公立醫院的標籤,更列明病人名字、使用方法、處方日期等。(完) 【編輯: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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