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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9月起禁止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軍事目的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8月1日電 據中國商務部官網消息,中國商務部、海關總署、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7月31日聯合發佈公告,宣布對無人機出口管制措施進行優化調整,禁止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或軍事目的等,新措施從9月1日起正式生效。 圖為中國一飛智控(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的無人機。新華社資料圖 上述公告指出,將調整紅外成像設備、用於目標指示的激光器等部分無人機重要部件的管制標準,將高精度慣性測量設備增列入管制範圍,同時取消對特定消費級無人機的臨時出口管制。 公告稱,禁止所有未納入管制的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恐怖主義活動或者軍事目的。 公告內容顯示,此次優化調整是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等法律法規,并結合國際形勢和國內產業發展需求制定。 中國商務部發言人說,此次調整體現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於更好維護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有利於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有利於保障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發言人說,中國政府堅定支持中國企業在民用領域開展無人機國際貿易與合作,反對民用無人機被違規用於非和平目的,反對個別國家動輒以無人機為由對中國企業和個人實施非法制裁。中方將繼續跟蹤評估無人機出口情況,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完) 【編輯:豐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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