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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起禁餵野鴿 違者最高可罰10萬港元囚一年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7月31日電 香港《2024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將於8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條例下,最高刑罰由罰款1萬港元提升至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一年。新條例亦引入5000港元定額罰款。 圖源:漁護署。 政府發言人早前表示,餵飼野生動物及野鴿除了會弄髒公眾地方,引來這些動物聚集,對市民構成滋擾及公共衞生問題,更會影響該等動物的習性,危害其野外求生能力。 野生動物及野鴿可憑其天性,本能自行在野外自然環境中覓食,無需依賴人類餵飼。人為餵飼留下的食物殘渣及動物糞便亦可能構成公共衞生問題,有機會增加疾病傳播的風險。在2021及2022年,特區政府漁農自然護理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接獲與野鴿相關的投訴個案,合共為平均每年約1700宗。(完) 【編輯: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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