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7月修例 為高危舊樓改善消防安全香港新聞網5月17日電 有60年樓齡的香港佐敦華豐大廈,上月10日發生三級火,造成5死40傷慘劇,同時揭發該大廈未遵辦消防安全指示長達16年。屋宇署和消防處向全港大廈發出的36萬份“消防安全指示”中,更有60%未被遵辦。 據悉,當局擬於今年7月修例,“進場”為高危舊樓改善消防安全,然後再追收費用,預計每年可為20至60幢舊樓進行改善消防工程,屆時會協助有需要業主申請市建局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若業主未能支付政府代辦費用,單位將被釘契。 香港中通社圖片 政府一直關注舊樓的消防安全問題,數字顯示,截至去年年底,全港約有937幢私人住宅及綜合用途樓宇樓齡逾70年;至於樓齡屆50年至69年者,亦有7466幢。惟過去十年,即2014至2023年,由消防處及屋宇署發出的指示近23萬張,但獲遵辦的指示不足一半,只有約10萬張。 消息指,當局一直密切留意有關問題,惟根據現行法例,未容許政府部門“進場”,為大廈進行改善消防工程,故早已計劃於年內修例,容許政府以“先付後追”的方式,先為高危舊樓改善消防工程,再向業主追收費用,惟華豐大廈上月發生三級火,政府認為有緊急需要,故提前於7月修例,“進場”為高危舊樓改善消防安全。 據悉,政府會先為火警風險高的舊樓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如樓齡較高,全大廈只有一條樓梯,沒有其他逃生途徑,水缸未合規格,消防管道或防煙門失修等,影響救火,消息指,這些舊樓風險很高,業主接到消防安全指示,有些不願意做,有些因年紀較大,無能力做,故遲遲未有遵辦,政府會根據優次,揀選高危樓宇率先代辦。 至於追收費用問題,消息指,政府於2017年夥拍市區重建局推出“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至2019年,撥款“加碼”至55億元,以資助舊樓業主,履行《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提升大廈消防安全的要求;不過,條件是必須由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委員會、聘任經理人或已獲得全部業主同意參加計劃才可提出申請。 當局希望修例後,若政府“進場”進行消防改善工程後,個別業主可向市建局申請資助,按比例分擔業權份數所需要的費用,若由市建局提供的資助後,仍不足以支付全數維修費用,便要業主自行負責餘款,若業主拒絕繳付餘款,單位將被釘契。當局的目的不是要留難業主,而是希望業主優先處理消防安全問題,防止華豐大廈三級火慘劇重演。 議員梁美芬4月22日曾在社交平台貼文,指多年來曾目睹多宗造成嚴重傷亡的火災,故早於2014年起已對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多次提出口頭質詢及私人條例草案,亦在立法會先後提出動議辯論,建議修例加強舊式樓宇消防安全,賦予消防處處長酌情權,在緊急時,政府能夠介入先進緊急的防火工程,協助舊樓提升消防系統,事後才向業主追回費用。(完) 【編輯:紀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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