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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今續審 控方宣讀承認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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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8 09:33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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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網1月8日電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旗下三間公司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案。控方上周四(4日)完成宣讀開案陳詞,案件押至今日(8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繼續審理,由控方開始宣讀控辯雙方的承認事實,辯方隨後會申請播放片段,料需時4天半至6天。

案件在今天(8日)早上約10時開庭,法官杜麗冰表明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缺席本日聆訊,而未來兩周亦未能出席。辯方大律師隨後表示,在處理承認事實後申請播放部分相關片段,預料需時不多於6天,但控方則預計需要4.5天時間。另外,辯方希望押後本案不多於3天。這亦意味着控方或不會按預期般,在明日(9日)傳召證人。

隨後由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宣讀控辯雙方承認事實,包括《蘋果日報》的背景資料,指《蘋果日報》在1995年創刊,最終在2021年6月24日停運。警方在2021年6月23日搜證時,發現《蘋果日報》時任主筆楊清奇的電話通訊軟件WhatsApp及Signal中,有名為“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的群組,成員包括時任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時任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時任副總編輯蔣美紅等人。另外,警方亦從陳沛敏手機中檢獲她與黎的助手Mark Simon、英國組織“香港監察”的主席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等人的WhatsApp聊天紀錄。

控方上周二(2日)展開一連3天的開案陳詞,指出黎智英及集團旗下3間公司在案發時發布至少161則煽動內容,《蘋果日報》更多次刊出要求外國勢力制裁中國、香港特區的文章。當中,黎智英充當主腦角色,要求美、英、歐盟國家、德國等聯手施以制裁。控方又提到,黎智英被捕後,繼續指示時任《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馮偉光等發布煽動文章。

黎智英。香港中通社資料圖片

控方又指出,黎智英及助手Mark Simon透過律師助理陳梓華,指示前“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陳梓華、“攬炒巴”劉祖迪等人,透過“重光團隊”作為平台展開國際“文宣”,不斷要求外國勢力對中國及香港特區施加制裁。另外,黎智英在2013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間,共分86次支付Mark Simon逾1.18億港元。當中有逾9300萬元分發予泛民陣營政黨及政治人物、約2.5萬美元給英國政客創辦的組織“香港監察”。

控方已完成開案陳詞,案件押至今日再續,預計控方將讀出本案承認事實。案最快明天開始傳召證人,包括張劍虹出庭頂證。而控方早前表示,證人名單已由逾60人減至31人,預計會進一步減少證人人數。

案件開庭後,英國《衛報》一度發表社論,形容是一場“政治審訊”。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發言人畢海波本月5日在該報撰文,批評有關社論是“歪曲事實”。

畢海波表示,香港特區政府按法治行事,任何人違反法律都要負責。黎智英是香港反中動亂的策劃者和煽動者,公然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尋求外國支持,做出各種惡劣行徑,香港司法機關依法審理此案是正當而合法。

畢海波又要求《衛報》秉持客觀及公正的原則,摒棄殖民心態和意識形態偏見,停止抹黑香港法治、停止惡意攻擊中國,為中英關係發展增添正能量,而不是相反。

而香港特區政府早前亦強調,所有案件均是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處理;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或媒體或任何其他手法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不能獲得應有的公平審訊,都是破壞香港特區法治的行為,應受譴責。發表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發言人重申,香港執法部門是就着有關的人士或機構的行為,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採取執法行動,與新聞自由、或任何人士或機構的背景無關。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香港特區會繼續堅定不移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完)

【編輯:孟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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