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內地6類人才可申辦往來港澳人才簽注香港新聞網2月20日電 今天(2月20日)起,內地6類人才可以申辦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持證人在簽注有效期內可以不限次數往來香港或者澳門,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這項政策的實施,是大灣區融合發展的生動註腳。《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佈四年來,粵港澳大灣區愈發“硬核”,更具活力! 資料圖 2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發佈公告宣布,為便利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從事科研學術交流活動,促進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 根據該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內地6類人才可以申辦往來港澳人才簽注,包括: 傑出人才,即對灣區建設發展作出重大突出貢獻或者灣區急需的頂尖人才; 科研人才,即灣區科研機構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 文教人才,即灣區高等院校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 衛健人才,即灣區副高級職稱以上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及衛生研究人才; 法律人才,即參與在香港、澳門法律仲裁程序的內地仲裁員,處理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投資爭端的內地調解員等; 其他人才,即灣區人才、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 上述6類人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單獨或者同時申請辦理赴香港人才簽注和赴澳門人才簽注。其中傑出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5年的人才簽注,科研、文教、衛健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3年的人才簽注,法律、其他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1年的人才簽注。持證人在簽注有效期內可以不限次數往來香港或者澳門地區,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 傑出人才可以由本人向粵港澳大灣區任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其他5類人才應由本人向工作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人才簽注的申請材料和申辦手續,可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政府網站或者12367服務平台查詢。(完) 【延伸閱讀】申辦人才簽注,要滿足什麼條件? 哪些人可申辦往來港澳人才簽注?需要滿足什麼條件?人才簽注與其他類型簽注有什麼不同?2月9日,出入境管理部門發佈《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簽發服務指南》,就常見問題進行答疑解惑。 問:哪些人可申辦往來港澳人才簽注? 答:根據指南,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6類內地人才可申辦。指南同時給出每類人才需滿足的條件—— 1.傑出人才,即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作出重大突出貢獻或者粵港澳大灣區急需的頂尖人才。 包括: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諾貝爾獎等國際知名獎項、國家級獎項獲得者,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化藝術領域取得國際公認重大成果、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專家學者,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在世界一流大學、科研機構擔任正教授、正研究員職務人員,世界五百強企業聘雇的科學家,廣東省人才優粵卡A卡持卡人以及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人員。 2.科研人才,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科研機構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 科研機構包括:國家實驗室及基地、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中直科研院所、省屬科研院所、省實驗室及分中心、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省級新型研發機構,以及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單位等。 3.文教人才,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高等院校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 高等院校包括: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發佈的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包含省外高校在粵辦學機構),廣東省發佈的廣東省高水平大學,以及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香港科技大學(廣州)等具有法人資格的內地與港澳、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等。 4.衛健人才,即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的副高級職稱以上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及衛生研究人才。 主要包括: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醫療類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藥學類副主任藥師及以上,護理類副主任護師及以上,技術類副主任技師及以上)、衛生研究人才(副研究員及以上)。 5.法律人才,即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參與在香港、澳門法律仲裁程序的內地仲裁員,以及處理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投資爭端的內地調解員等法律人才。 6.其他人才,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人民政府人才主管部門、科技創新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 包括:世界五百強企業總部及其粵港澳大灣區地區總部高級管理人員,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與智能製造等產業高端人才,重點發展領域、行業聘雇的內地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成員,廣東省人才優粵卡B卡持卡人,仲裁機構管理人員,以及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在粵港澳大灣區連續工作滿3年的人員等。 申請人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單獨或同時申請辦理赴香港人才簽注和赴澳門人才簽注。 問:申請人才簽注需要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答:指南指出,傑出人才免提交人才證明文件,由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廣東省人才主管部門推薦,或者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通過網站查詢、聯網核查、函詢協查等方式審核其資格。 科研、文教、衛健人才提交單位在職證明及副高級以上職稱證明。 法律人才提交單位在職證明,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通過廣東省司法行政部門提供的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仲裁機構經常出入港澳辦理仲裁案件的內地仲裁員名單、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網站上公佈的內地與香港雙方認可機構及常設辦事處的內地仲裁員名單、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或者其他內地與港澳三方認可調解機構的內地調解員名單,審核其申請條件。 其他人才提交單位在職證明及所屬行業領域管理崗位、專業資格等證明。 問:人才簽注與其他類型簽注有什麼不同? 答:指南指出,人才簽注為R簽。其中,傑出人才簽發5年多次簽注,科研、文教、衛健人才簽發3年多次簽注,法律、其他人才簽發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30天。 記者瞭解到,常用的團隊旅游簽注(L)、個人旅游簽注(G)赴港澳,每次在港澳逗留均不超過7天。 【編輯:許豐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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