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將於明年3月推出港股實名制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2月13日電 香港證監會昨(12日)公佈,香港證券市場的投資者識別碼制度(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即股票實名制將於2023年3月20日推出。證監會表示,港股實名制實施後,作為客戶需要向中介人提交同意書,才可以繼續購買證券,否則只能出售本身持有的證券。 按照現時做法,當交易所參與者向交易所的交易系統輸入指令時,或透過該系統執行或匯報交易時,毋須披露客戶身份。因此,當證監會發現有可疑交易時,須通過交易所參與者發出第181條的通知,要求在數個營業日內提供所要求的交易資料。在第一次通知中,交易所參與者按要求提供與某隻股票有關的交易指令或交易的詳細資料,證監會從而識別出可疑的交易者,並可能繼而發出第二次通知,進一步取得涉及該等可疑活動的交易者詳細資料,包括這些交易者過往較長期的交易紀錄。由於投資者可在香港不同證券行開立多個賬戶,令到證監會難以及時確定違規交易指令或交易是否由同一投資者發出。例如個別股份的股價大幅上漲,看似是由多家券商分別買入所致,但事實上是操縱者故意在不同的交易所參與者,開立多個交易賬戶以隱藏其蹤跡,這大大影響證監會偵測潛在市場失當行為的市場監察職能。 據瞭解,繼於2021年8月就建議實施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發表諮詢總結文件後,證監會透過進行三次問卷調查,一直密切監察市場的準備情況。調查結果顯示,為實施該制度所作的準備取得重大進展,但部分中介人可能需要更多時間向個人客戶就在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下收集、儲存、處理和使用個人資料取得所需同意,以及更新客戶的識別資料。基於上述情況,證監會決定於2023年3月20日推出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 中介人須取得客戶同意,以符合證監會的規定及相關的資料私隱法例,包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證監會謹此提醒投資者盡快就其中介人所提出的相關要求作出回應。在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實施後,如投資者不提供所需同意,則只可出售現時持有的證券,而不得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買入證券。有關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的詳情,投資者可參閱證監會的〈投資者資訊〉一欄。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推出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將會是香港證券市場的一個重要里程碑。該制度讓我們能夠適時和有效地進行監察,從而促進市場廉潔穩健和提升投資者信心,這些都是香港作為世界級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支柱。”(完) 【編輯:錢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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