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三年變遷,香港虛擬資產政策宣言有這些變化香港新聞網11月1日電 香港金融科技周引發全球關注。10月31日香港政府發表了《有關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下稱《宣言》),宣示香港有著世界級的金融建設與監管,將歡迎全球金融科技人才一同進入 Web3 世代,首波港府將帶頭發行 NFT、推動債券代幣化、數位港元等相關試驗措施。 對於關注虛擬貨幣的人,能明顯接收到香港政府的友好信息。此次發佈的政策,與2019年金融科技周上香港證監會所發佈的:對加密貨幣持嚴肅監管的態度,嚴格要求持牌經營,且僅可向專業投資者服務等政策相比,有了很大改變。當年香港證監會文件中也埋下伏筆:“未來不排除在相關法律得到修改、產業進一步發展之後,也會修改所定下的一些相關的法規。” 3年之後,目睹了虛擬資產行業的快速發展,看著近鄰新加坡享受到部分從香港轉移的Web3紅利。這一次,香港正式向虛擬資產和Web3張開了懷抱,釋放對虛擬資產的開放和友好態度。 政府整體態度: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對全球從事虛擬資產業務的創新人員持開放和兼容的態度。香港政府正在著力構建便利的環境和適當的監管規定,以促進虛擬資產行業在香港蓬勃發展,并表示歡迎金融科技和虛擬資產業界人才匯聚香港。 向散戶投資者開放: 因為虛擬貨幣價格波動大,項目信息披露不完善,交易所上幣信息不透明和監管不到位,導致投資虛擬貨幣風險極大,因此在2019年的《立場書: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中要求,平台運營者僅可向專業的投資者提供服務。目前隨著市場成熟以及國際上很多金融機構進入虛擬資產交易領域,香港將考慮向個人開放虛擬資產交易。香港證券與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正在就允許零售投資者(散戶)買賣虛擬資產展開公眾諮詢。雖然只是征求意見,但這已經邁出了重要的一步,要知道即使是在加密友好的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也要求平台禁止向新加坡公眾服務。 交易所發牌制度: 為了通過清晰、明確的監管框架來促進虛擬資產發展,香港政府近期正在加緊制定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制度包含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保護投資者等規定。發牌制度確立之後,香港的銀行和金融中介結構將可以與獲得牌照的機構合作,為客戶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這樣虛擬資產交易所就可以在香港建立廣泛的分銷渠道,擁抱香港龐大的金融市場。 在此之前,香港并無專門針對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監管制度,一般套用適用於普通證券的《證券與期貨條例》,因此對於虛擬資產交易所申請牌照造成了一定不清晰和迷惑,取得相關牌照的機構并不多,Hashkey和火幣科技是在香港布局較早的機構,獲得了相關牌照。2022年4月HashKey獲得香港證監會第1類(證券交易)、第7類(自動化交易服務)牌照,今年9月再次獲得第9類(資產管理)牌照,由此獲得虛擬資產全類型投資組合牌照。火幣科技在2020年7月,獲得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牌照、第9類(資產管理)牌照,今年7月,香港證監會已正式受理火幣科技第1類及第7類牌照申請,目前還未批准。 因為虛擬資產交易各環節中存在的特殊性,《證券與期貨條例》已經無法適應虛擬資產交易的監管需求,這就需要制定新的發牌和監管制度。 證券型代幣發行: 在此之前在香港發行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也是受香港《證券與期貨條例》監管,目前港府在針對證券型代幣制定新的監管政策,明年3月1日起所有提供證券型代幣交易服務機構,發行證券型代幣(STO),提供數字資產錢包服務等都將接受新的政策監管。 發行虛擬資產指數基金ETF: 香港證監會在同一天發佈通函,將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04及105條,首次在香港授權公開發售虛擬資產指數基金(ETF)。香港證監會僅允許針對在傳統受監管期貨交易所交易的虛擬資產期貨發行指數基金,最初將只批准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交易的比特幣期貨和以太幣期貨類指數基金,後續將酌情考慮擴展品類。通函顯示,ETF需要符合信託和基金管理要求,ETF發行方需要出示至少三年的跟蹤記錄和遵守監管記錄。發行方將需要證明ETF有足够的流動性,衍生品淨敞口不能超過ETF總資產淨值的100%。發行方還需要在推出ETF前進行必要的投資者教育。 商品型代幣發行: 目前NFT、Gamefi等商品型代幣發行和交易不受香港證監會監管,未來也不受其監管,主要由香港警署商業罪案調查科監管,主要是從商品商業欺詐方面進行監管,因為虛擬商品實質上是一種商品而不是證券。此次金融科技論壇官方還推出了NFT發行試驗計劃,為論壇出席者發行NFT作為徽章和紀念品,以推廣使用NFT。除了NFT之外,香港也積極支持不同種類的商品代幣化,比如藝術品、收藏品、古董物件等。在這方面香港已經比較明確地劃分證券型和商品型代幣,而美國證監會(SEC)和商品期貨委員會(CFTC)目前還在爭奪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權,也許美國最終也會借鑒香港的模式,把證券型和商品型區分開來分別監管。 穩定幣監管: 穩定幣是虛擬資產中一種特殊幣種,它具有價值穩定的作用。對於交易雙方來說,合同標的價格的穩定非常重要,在現實世界中,合同標的定價一般是以法幣,比如美元、人民幣來定價,因為法幣價格通常來說比較穩定。在虛擬資產交易中也一樣需要價值穩定的貨幣,因此穩定幣就應運而生。目前區塊鏈穩定幣種類有3種:一種是以法幣美元為抵押的穩定幣USDT、USDC;一種是抵押超額數字貨幣為基礎的穩定幣,比如DAI;還有一種就是無抵押純靠算法調節供應的算法穩定幣。今年5月算法穩定幣Luna暴雷歸零,很大部分原因在於其背後無抵押資產作支撐,其實USDT、USDC、DAI并未受太大影響。Luna的暴雷,以及後續產生的一系列連鎖反應引起了監管機構對穩定幣的關注,美國、歐洲已經在著手制定包括穩定幣在內的監管政策,這次香港也把作為虛擬資產交易媒介的穩定幣監管提上日程,為數字資產交易的良性發展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 數字港元(e-HKD): 數字港元是一種“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也可以把CBDC看作是一種特殊的穩定幣。目前全球有 81 個國家(占全球 GDP 的 90% 以上)正在探索 CBDC,包括美聯儲、歐洲央行、日本央行和英格蘭銀行等。在香港金管局最新的市場諮詢所得意見以及相關回應來看,香港金管局傾向於數字港元采用兩層式分發架構,即央行負責在批發層向商業銀行發行數字貨幣;而商業銀行和其他支付公司則負責向公眾兌換。香港政府計劃采取三軌道方式,為將來可能推出數字港元作好準備。第一軌道旨在為日後推出數字港元奠定技術及法律基礎,第二軌道則是深入的應用研究及試驗,第三軌道即推出數字港元。在金融科技周論壇上,中國央行行長易綱表示,央行正在與香港金融管理局以及其他貨幣當局在CBDC方面加強合作。相信隨著數字港元(e-HKD)的推出,全球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會越來越普及,將為虛擬資產交易中不可或缺的穩定幣提供國家角度的保障,因為由國家背書的穩定幣幾乎不可能暴雷,更加穩定。(完) 【編輯:錢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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